日前从石家庄市社保卡服务中心了解到,按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全面推广应用社会保障卡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的通知》(冀社险函〔2021〕32号)和河北省2021年人社重点工作要求,今年要在全省推广应用社会保障卡发放社会保险待遇。全省企业养老保险、机关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要全面实现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社保待遇。2021年6月底前,企业养老保险、机关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保障卡使用率最低达到85%,工伤保险社保卡使用率最低达到90%,失业保险社保卡使用率最低达到99%。新增待遇人员100%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社保待遇。2021年底前,待遇人员中除无社保卡人员、80岁以上高龄人员和出国定居人员外,其他人员全部使用社保卡领取待遇,尚未申领社保卡的参保人应尽快申领社保卡。河北省直、石家庄市(包含各县(市、区))、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于2021年5月15日前完成社会保障卡申领和医保功能、金融功能激活业务。为了不影响正常享受社会保险权益,请抓紧时间申领并激活社保卡。具体政策详情可以拨打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热线12333咨询。(王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