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俊岭)交通违法被处罚,虚心接受教育就行了,然而石家庄一位小伙子受罚后心态不平衡,躲在一边拍视频,还发到微信群辱骂交警,最终,小伙子的行为被群众举报,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3月6日下午,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长安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微信群发布辱骂执勤民警的视频。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命令刑事侦查中队迅速开展调查,同时交管局刑事侦查大队也提前介入,对案件侦办进行业务指导。经深入调查,民警基本确定了该案违法当事人程某某的相关信息。正当民警准备收网对违法人程某某采取强制措施时,程某某主动来到长安交警大队刑事侦查中队投案自首,民警当场告知其在网络上辱骂民警引发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属于涉嫌寻衅滋事,程某某也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2021年3月6日16时29分许,当事人程某某骑电动自行车在中山路与青园街交口西侧人行横道上,由南向北逆向行驶被执勤民警查扣。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程某某实施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开具了简易处罚决定书,程某某对民警现场执法无任何异议并签字确认。事后,程某某在路口西北角停留,拍处罚决定书和民警工作的视频,在视频中辱骂执勤民警,并将该视频发布到微信群。回到家后,程某某在亲友的规劝下,意识到自己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不对,在微信群发布辱警视频更是违法行为,对此行为他感到很后悔,表示不应通过不合法的途径宣泄心中不良情绪,并对辱骂民警行为进行深刻反思和致歉。程某某在网络上散布辱骂民警视频,已涉嫌寻衅滋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根据本条的规定,有寻衅滋事行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违法人程某某将面临5日以上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的处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