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家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会同市委宣传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27个部门,印发《石家庄市市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建立跨部门、跨领域、跨行业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实现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措施清单》主要包括守信联合激励措施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两部分内容,通过对国家部委联合签署的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进行拆解和细化,对优秀青年志愿者、A级纳税人等守信主体给予便利服务、绿色通道、适当减少监管频次、优先享受优惠政策或获得荣誉表彰等激励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各类“黑名单”对象等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在市场及行业准入、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享受优惠性政策、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通过加大日常监管、发布失信信息、限制广告宣传等措施加以惩戒。联合奖惩机制实行《措施清单》和奖惩对象的动态调整,通过部门间联动配合,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据了解,为保障联合奖惩机制的落地落实,石家庄市完善了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河北石家庄)”网站的功能和内容,持续加强各类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同时建设了自动化联合奖惩系统,并积极推进与部门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进行激励、惩戒对象信息推送和联合奖惩实施案例反馈。按照河北省有关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将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率先实施。市信用办工作人员表示,惩戒和限制不是最终目的,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意义,在于通过对守信者的正向激励和对失信者的“倒逼”,创新社会管理,促进企业和市民自觉守法、守信,提升全社会的诚信水平,进而营造更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营商环境。(王静 通讯员李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