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从石家庄市水务局获悉,省水利厅日前下发通知,追加石家庄市2012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水土流失治理任务161平方公里,追加中央资金3940万元,此次追加的任务涉及平山、灵寿、行唐三县。截至目前,中央和省下达2012年度石家庄市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水土流失治理任务达到243.8平方公里,全部建设任务要求2013年1月底前完成。 据了解,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任务第一批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下达后,石家庄市按照上级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积极推行先进实用的小流域综合治理技术、治理方法和治理模式,切实提高项目区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截至目前,石家庄市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进展顺利,已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4平方公里,完成基本农田建设20公顷,经济林118公顷,水保林466公顷,完成土石方35万立方米。 市水务局水保部门负责同志表示,新追加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目前正在加紧进行初步设计,确保项目尽快组织实施,按计划在明年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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