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公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220个项目、企业可以不停产石家庄市第一批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已经确定。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石家庄市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接受社会监督。据介绍,纳入正面清单的项目、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管控中将予以优先保障。根据省大气办《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冀气领办〔2019〕141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建立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通知》(冀环大气函〔2019〕1055号)和《关于做好正面清单帮扶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19〕320号)要求,该局对石家庄市被省政府确定的《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第一批公开的石家庄市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有重点工程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重点出口企业三个类别,共计220个(家)项目、企业。其中,10项重点工程被列入《重点工程项目开工建设保障正面清单》、138家企业被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正面清单》、72家企业被列入《重点出口企业生产保障正面清单》。据了解,为应对重污染天气,我省坚持“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的指导思想,拒绝“一刀切”,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将1640个项目(企业)列入首批《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纳入正面清单的项目、企业,将加大帮扶力度,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管控中予以优先保障,不停产、不限产、不检查、不打扰,“通过差异化管控措施,鼓励先进,限制后进,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全面提升。”(靳晓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