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直单位首批取消63项证明材料点击二维码,可查看具体六十三项取消证明燕赵都市报讯(李春炜)日前,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印发《市直单位第一批证明材料取消清单》的通知”,公布了石家庄市直单位第一批证明材料取消清单,并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对于取消的证明材料,一律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此次取消的证明材料共有63项。例如,此前办理“中考加分”事项,市、县考试机构会索要由民宗部门开具的“少数民族身份证明”,今后办理此事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以“证照替代”即可。通知还要求,石家庄市政府相关部门要简化事项和办理流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落实管理措施,切实做好取消证明材料的后续对接工作。同时,要加强工作统筹,强化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证明材料取消后,需要有关部门配合调查、核对信息的,要主动配合,及时反馈意见。同时,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石发〔2019〕1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本级证明材料清理工作,及时公布证明材料取消清单。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减证便民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切实精简基层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