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对“黑车”开展集中整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行业给予3至5万元处罚眼下,石家庄市“黑车”集中整治工作正全面展开,将对火车站、客运站等周边非法经营行为进行重点打击,进一步规范城市客运市场秩序。6月14日,跟随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在石家庄火车站检查非法营运车辆。上午10时许,在石家庄站二层落客点,执法人员发现一辆可疑的黑色轿车。经查,车上载有三名学生乘客,驾驶人承认载客收费的事实,该车涉嫌非法营运。执法人员在表明身份后,将车内乘客疏散,将该车扣留,并带离该车司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行业,将给予3至5万元的处罚。”石家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黑出租”的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驾驶经历无法考证,规范服务缺乏保证,发生服务质量纠纷无法通过投诉途径来有效解决;未投保“乘客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无法得到保险公司和出租车公司提供的赔偿;由于缺乏隶属出租公司的管理,也没有营运部门的监督,乘客难以通过运输管理部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据介绍,省会“黑车”集中整治时间为5月17日至8月16日。重点整治内容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运营、非法安装出租汽车营运设备;加装、使用出租汽车计价器作弊装置;出租汽车拒载、绕道、拼客、不使用计价器、不按规定候客、超出许可区域经营、网约车巡游揽客等违规行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班线、包车、旅游、公交客运等经营行为;火车站、客运站等周边违法停车、喊客、揽客等行为;火车站、客运站等周边占道经营、环境脏乱等现象;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妨碍执法行为;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黑恶势力。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石家庄市“黑车”专项整治期间,对主动停止违法经营,接受处理的,从轻处罚;对不服从管理、屡教不改、暴力抗法的,处以5万元罚款,并进行信用惩戒。同时,鼓励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积极提供黑车营运线索及证据,举报线索属实、证据充分,并经立案查实的,最高奖励1万元。投诉举报电话0311-12328(24小时)。(宋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