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市级众创空间开始认定近日,石家庄市拟开始组织今年市级众创空间的认定。为加快众创空间建设,市科技局拟组织开展石家庄市2019年度众创空间的认定。申报条件为,运营主体应为在石家庄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及依托上述组织成立的相对独立的机构;拥有至少3名具有创业投资或创业服务等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具备完善的基本服务设施,能够为创新创业者提供使用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开放式办公场所或集中孵化场地,可为创客企业(项目)提供低成本的办公空间和宽带网络等服务。众创空间面积不得与所在的孵化器等机构场地面积重复,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3年以上;运营主体成立并实际运营3个月以上,在孵创新创业企业(团队)不少于10个,均需与众创空间签订服务协议;在孵创新创业企业(团队)从事研发、生产的主营项目(产品),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在孵企业入驻时的成立时间应不超过24个月;具有创业导师等相关创业资源。拥有5人以上较为成熟稳定的创业导师团队,与投资基金或相关投资机构建有合作关系;创新创业服务主题明确,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建有创客企业(项目)管理制度,服务对象评估筛选、毕业与退出机制等。(李彦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