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医保明日启用网上CA认证申报
燕赵都市报讯(卢伟丽)从石家庄市人社局了解到,近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印发《关于启动CA认证网上申报系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18年12月1日正式启用网上CA认证申报系统,参保单位办理增人、减人业务,不需要向医保中心提交纸质材料了。
此项举措是为提高医疗保险经办效能,方便参保单位网上办理业务,减少申报材料,实现“信息多跑路,单位少跑腿”。
《通知》表示,参保单位通过CA网上系统申报的征管业务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参保单位办理增人、减人业务,不需要向医保中心提交纸质材料。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员增减变化表、用工手续、基本养老保险花名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书等相关纸质材料,参保单位要留存备查。人员增减业务从事前监督向事后监督转换,定期通过大数据比对或抽查,防止不符合条件人员参保。参保单位弄虚作假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通知》要求,在职转退休和退休死亡两项业务涉及工龄认定和个人账户退费,以及客户端提示不能办理的业务,需要参保单位携带该业务报表及有关材料到医保中心窗口办理。中心已审批业务如需要修改到医保中心窗口办理。
参保单位启用CA申报,需携带河北CA数字证书和单位公章到相关参保管理科,签订《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网上业务经办服务协议书》并启用单位CA医保功能,启用CA后请认真阅读网报客户端的《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职工网报使用手册》,有疑问请关注“河北东软人社服务公众号”并绑定注册进行咨询或拨打0311-89691919、13303039553电话咨询。
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如有启动CA的需求,可向石家庄市医保中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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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办理CA证书
请携带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一份,加盖公章;
单位公章(注:也可从网上直接下载“石家庄社保用户数字证书及签章专用申请”,加盖公章。下载地址:www.hebca.com)。
首次办理需要缴纳100元/年服务费与70元介质费。办理好CA证书后,参保单位需携带单位公章和CA证书到辖区医保中心进行医保账号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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