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出台意见支持京津冀合作办医
吸引和鼓励外国医师来石行医
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市行政审批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进一步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要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区域注册,促进医师流动,方便医师办理多机构执业备案,吸引和鼓励外国医师来石行医,在确保本机构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基础上,不得以其他理由限制医师多机构执业备案。各县(市、区)在“十三五”规划期内,应按照不低于区域医疗机构总床位数25%的比例为社会办医疗机构预留床位配置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
通知明确,支持京津冀合作办医、京津等地大型医院在石举办分院性质医疗机构、全国知名医疗品牌在石开办连锁医疗机构。要及时公布区域内医疗机构设置信息,方便医疗机构举办人查询,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严格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部、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到2020年,力争全市社会办医疗机构诊疗服务量占比达到2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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