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运行成本,市人社局印发了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文件,再次降低工伤保险征缴费率。按照测算, 2018年工伤保险费率降至0.9%以下,为企业减负1.3亿元。
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若干费率档次的费率制度,在体现风险互济的基础上,还要反映不同行业、不同用人单位间的工伤风险程度,因此调整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此次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本着“总体降低、细化分类、健全机制”的原则,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的工伤发生和工伤保险费支付等因素,经过反复测算,并征求部分用人单位意见,制定了费率调整方案,使大部分企业工伤保险费率能够降低,并且钢铁、煤炭、水泥、玻璃、焦炭和火电六类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率只下浮不上浮。
此次费率调整工作将于8月15日前完成,工伤职工现有的待遇水平不会因此次费率调整受到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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