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被吊销还敢开车
扣车、罚1000元、15日以下拘留
(任利 通讯员李忠勇)7月24日,井陉县公安交警大队一中队在天长警务站查获一起实施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二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并依法给予驾驶人王某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剔除了一大不安全交通隐患。
7月24日上午9时50分,该中队接到报警,307国道天长段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黑色轿车驾驶证异常。中队领导立即安排民警在天长警务站对此车辆进行拦截检查。经查,驾驶人王某因严重交通违法被吊销驾驶证期间仍驾驶二类机动车。
民警当场给其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将机动车扣留,让其在15日内到县公安交警大队接受处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王某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又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将给予1000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