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提出配租申请;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配租申请,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到单位注册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配租申请,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填写并提交《石家庄市区2017年第一批公共保障房配租意向申请表》。此外,户口不在市区及鹿泉区、藁城区、栾城区、矿区、正定新区的申请人须提供居住证, 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或已拆迁安置房屋面积超过保障面积尚未办理产权初始登记的保障对象;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申请家庭; 18周岁以下孤儿;自动放弃配租、退房、被清退未满2年的家庭。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我市公共保障房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保障房分配从资格申请到实物配租全程公开透明,申请家庭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申请保障性住房,切勿听信“交钱就可以办理保障房”的谎言,以免给自己的家庭财产造成损失。公共保障房只出租不出售,禁止转租、转借,一经发现有转租、转借等违规使用行为的,立即收回房屋,取消住房保障资格,记入住房保障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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