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下午,石家庄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会议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收到的提案进行了审查,通过了《政协石家庄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提请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和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全体委员讨论。
自4月11日开幕到4月12日中午12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提案249件。根据《政协石家庄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提案审查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审查,立案219件,占提交提案总数的88%。其中,经济建设方面的54件,占24.7%;政治建设方面的8件,占3.7%;文化建设方面的24件,占10.9%;社会建设方面的112件,占51.1%;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21件,占9.6%。未立案的30件,占12%。
大会闭幕后,本次会议提案将由十三届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会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各承办部门和单位交办,并加强督办落实。对未予立案的,将与提案者协商,作为意见建议转有关部门参阅,或进一步修改后重新提出。对闭会期间收到的提案,十三届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将及时审查,按程序交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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