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任学光)经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2017年1月24日至26日我省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唐山、沧州、定州、辛集市将出现一次重污染过程。按照省大气办要求,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1月24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期间,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项措施。非营运载客汽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继续执行工作日7:00—20:00采取2个车牌为一组轮换限行,星期一至星期五分别限号: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周六、日及节假日不限号。本次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于1月26日24时解除,届时将不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