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了解到,河北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力度,鼓励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最高奖励额度为10万元。
“非法生产具有隐蔽性强、流动性大、危害严重的特点,因此,河北省此次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的通知》,就是为了发动人民战争,鼓励全社会举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把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省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举报范围包括,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为执法主体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瞒报谎报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调查的生产安全事故。主要包括非法行为、违法行为、重大隐患、谎报事故四个方面。
举报人可以通过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或者以书信、电子邮件、传真、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受理部门人员要逐一记录举报内容,认真形成接报受理记录,并及时办理核查。受理人员认为举报内容不清、要素不完整的,可以向举报人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然后,安排有关部门及其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举报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事故隐患和瞒报事故,经核查属实,给予奖励。
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液氨、液氯、硝基类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窝点,非法生产、批发、销售烟花爆竹,非法开采煤矿和非煤矿山的,给予举报人10000元奖励。上述非法行为存在时间长、规模大、危害程度严重、发生事故后易造成群死群伤等严重后果的,经查证属实,给予举报人50000元奖励。举报其它行业非法行为的,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
举报液氨、液氯、硝基类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等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的,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上述违法行为存在时间长、危害程度严重、发生事故后易造成群死群伤等严重后果的,经查证属实,给予举报人10000元奖励。举报其它行业违法行为的,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
举报重大事故隐患的,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举报一般事故隐患的,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
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等级,分别给予举报人5000元、20000元、50000元、100000元的奖励。
该负责人表示,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的,由举报人通过12350举报电话或其它方式提供本人银行账户,由安监部门按程序审核,兑现奖励。
《通知》要求,举报受理部门要妥善保管和使用举报材料,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有关案情以及接受奖励等情况,严禁将举报材料和举报人的有关信息透露或者转交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