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河北省科技创新券将开始申领发放,石家庄市高新区作为此次试点之一参与申领。
河北省科技创新券是由政府发放的“有价证券”,主要用于鼓励省内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及创新创业团队向高校和科研院所购买创新服务时使用,收券单位到指定部门集中兑现。
此次科技创新券面向河北省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发放,登录“河北省科技创新券工作平台”(网址http://cxq.kjfw.org.cn),填写电子版《河北省科技创新券申报信息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后上传。河北省科技创新券工作平台常年受理注册。审核发放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领单位进行资质审核。首次申领不超过3万元,可多次申领,每年申领创新券的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
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认证编号;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创新创业团队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原则上由10人以下从事科技创新的人员组成,未进行工商注册。通过资质审核的申领单位,在平台上填写《申领表》,申领单位应与创新服务提供机构已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或签订意向合作协议,并上传相应扫描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