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进一步推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至目前,市公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均可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国家资助。
2016年,石家庄市共筹集财政资金11亿元,在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的基础上,提高寄宿生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将民办学校纳入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降低学生家长负担。
2017年,预计全市将再增加投入4000多万元,在继续落实好农村学生“两免一补”和城市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同时,向城市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推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
同时,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其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覆盖面,由原来的23%提高至26%;补助标准为小学生1000元/年、初中1250元/年。
对于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自今年秋季学期起,在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均可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国家资助。
为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我市财政部门将对接收贫困家庭学生的学校给予补助。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健全我市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王素敏 尤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