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预警道路运输企业将被纳入“黑名单”
4月6日讯 今天,从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按照《河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今年起,公安交管部门对道路运输企业进行交通安全诚信考评,列入红色预警监管的企业,将被纳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红色预警的运输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后,会在新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用地、证券融资、贷款等方面受到严格限制。据介绍,道路运输企业凡是在一年内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含主要责任),一年内发生4起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含主要责任),全省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诚信考评中积分达到40分以上(含40分),将列入省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另外,全省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诚信考评中连续两年积分达到20分(含20分)至39.9分,第一年予以警告,第二年也将列入省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道路运输企业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交通安全诚信考评积分退出红色预警监管的,要在退出管理等级30个工作日内,向属地县级公安交管部门报送整改材料并提出删除申请,经市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按相关程序报“黑名单”管理单位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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