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临城供电公司回应豪华办公楼
国网临城县供电公司。 张鹏翔 电力生产调度楼的规划手续和土地手续。 张鹏翔 中新网邢台3月30日电 (张鹏翔李铁锤)针对媒体报道临城县供电公司建设豪华办公楼一事,国网临城县供电公司办公室主任闫立峰30日向中新网回应称,该公司办公楼相关手续齐全,完全符合国家办公标准,媒体的不实报道严重影响了公司名誉,希望相关网站、博客、微信平台停止转载该不实报道。对此事,国网临城县供电公司将保留采取一切法律措施的权利。25日,有媒体在互联网发布“河北临城:临城县供电公司被指建设豪华办公楼”一文称,“临城县供电公司于2011年以‘电力生产调度楼’的名义办理了相关手续,2012年办公楼基建完成,2013年开始装修。办公楼‘电力生产调度楼’的名义建设,建筑面积高达10000多平方米,其规模明显远远超出了临城县电力公司的使用能力。认为临城县供电公司采取规避政策的手段建设办公楼,办公楼严重超标。并对供电公司能获得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手续质疑。”30日下午,国网临城县供电公司办公室人员向出示了该楼的审批手续、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和手续。发改局颁发的核准证显示:该项目为临城县供电公司电力生产调度楼,建设地点天台山路以北,人民大街以东。占地总面积1.667公顷,包括电力调度楼、库房、锅炉房、服务大厅等建筑面积9500平方米。相关证件颁发日期为2010年10月。国网临城县供电公司办公室主任闫立峰在接受中新网采访时表示,文章刊发后,迅速被网站、贴吧、博客、微信平台转载,此文严重误导了公众,并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名誉。经核查。文章发布前没有到我公司进行采访,也没有到临城县政府有关部门采访,就轻易刊发了文章。并且文章中出现严重失实。文章称,办公楼位于岐山湖大道是明显错误,与实际位置不符。该楼所有相关手续审核颁发日期为2010年10月,文章中称办理手续时间为2011年。关于申请名称为“电力生产调度楼”因电力部门是生产部门,电力部门的人员在电力生产调度楼办公符合相关规定。该楼经上级部门审核使用面积为7500平方米,完全符合规定。媒体的不实报道严重影响了我们公司名誉,希望相关网站、博客、微信平台停止转载该不实报道。对此事,国网临城县供电公司将保留采取一切法律措施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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