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共用小房挤进新房客 两家老住户感觉很别扭
社区 丛俊儒3家共用的小房,被其中一家租给了租户,这给另外两家带来一定程度的不便。“毕竟是公用空间,租与不租应该是3家共同决定才可以。”业主石女士说。石女士住在青园小区49号楼,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入住。石女士介绍,当时盖小房时,由于空间紧张,该楼形成了每3家住户共用1间小房的格局。小房内一般是3面墙临墙搭建水泥台,以便扩大使用空间。在入住前些年,各家放各自的东西,相处比较和谐。但是这种情况随着一些房主陆续搬离,逐渐出现了新问题。石女士说,有1户房主搬离之后,就把房子租给了外来租户,而3家共同使用的小房,也被原房东一并让给了租户使用。石女士说,年前自己发现在小房角落里存放很长时间的液化气罐不知去向,这让她对小房的使用第一次感到了缺乏安全。随后,石女士又发现,原本狭小的小房空间,又挤进了一辆新的电动车,这让她进出小房存取东西很不方便。石女士说,原本小房中就有一辆原房主的摩托车,一辆租户的电动车,现在又买了一辆放进去,太占空间。她曾找到原房主,试图说服对方收回对租户的小房使用权,但是对方并没有接受。“原来都是相互认识的老邻居,相互信任。新来的租户,不知根不知底,共同使用小房,我感觉不合适。”不想忍气吞声,又不想将邻里关系搞得太糟,令她左右为难。河北诚基律师事务所王润奇律师认为,小房属于房屋附属物,现有房屋居住者有权使用共用的小房。如果是另两家房主感觉租户使用的空间过大,可以联合找到原房东,对租户进行告知沟通,要求排除妨碍。一般通情达理者,也会做出让步。石女士表示她将尝试一下。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