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居民申办身份证18个工作日可完成
9月1日从河北省公安厅获悉,河北省公安系统在全面推行执法公开过程中,将涉及人口管理的业务流程作为重点,各类户籍证件的办理时间均大为缩短。目前河北省公安机关全面执行18个工作日的发证规定,比国家规定的“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的办证时限大大缩短。
据了解,河北省公安机关通过下放审批权限,有效缩减了各类户籍证件的办理流程。将公民民族变更、性别变更、市外户口迁移三项户口业务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县级公安机关,公民籍贯变更更正下放到派出所核准办理。通过简化办理手续,有效节约了办事成本。出台了简化户口办理手续“七项规定”,对符合当地户口迁移规定的,群众只需携带与办理业务直接相关的手续即可,其他附加手续一律取消。同时实行一次性书面告知制度,坚决不增加群众的办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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