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委编办:“三到位”做好2022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工作
为做好2022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工作,新乐市委编办认真谋划,坚持业务培训、严格把关、监督管理“三到位”工作思路,提升监督管理水平,圆满完成2022年度报告工作。截至2023年3月31日,共完成2022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235家,办理设立登记1家,变更登记15家,注销登记1家,证书延期18家。高度重视,业务培训到位。年初,新乐市委编办举办专题业务培训班,对上一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进行总结通报,对2022年度报告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现场演示讲解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操作步骤和流程,明确办理时限、报送程序、网上提交应当注意的问题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报要求等事项;将需提交或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模板、《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操作流程图》等在新乐机构编制网公开发布,方便事业单位查询、借鉴;为避免集中报送操作系统和业务受理“拥挤”“前松后紧”问题,采取“预约”办理和固定时段办理相结合的方式,制定、下发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日程表,对年度报告公示的单位进行“预约”排队,为提升年度报告质量提供有效保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到位。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河北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对事业单位提交的设立登记、变更申请、年度报告、到期换领、注销登记等材料进行线上审核;严格执行受理人初审、审核人复审、负责人终审“三审制度”要求,规范操作步骤。严把审核关口,重点对单位名称、人员编制、资产损益情况、变更登记执行情况、政务诚信情况、举办单位保密审查意见等内容进行审查。截至2023年3月31日,共完成2022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235家,办理设立登记1家,变更登记15家,注销登记1家,证书延期18家。业务办结后,按照档案归档范围和流程及时对单位提交的相关纸质材料进行收集分类、归档整理。注重细节,监督管理到位。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制度。注重加强与税务、公安、财政、人社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事业单位法人申办相关事宜开展其他相关活动时,要求事业单位出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共同营造使用证书的“硬”环境。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遗留问题清理规范工作。梳理建立遗留问题台账,划分问题类型、剖析形成原因、明确责任部门,确定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限。编办各股(中心)进行责任分工,明确分包单位,定期跟进、督促遗留问题顺利解决。对已撤销、合并、解散的事业单位,在做好清算工作的基础上,依法依规为其办理注销登记、注销备案,按要求完成注销登记的,收缴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对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给予书面警告,通报举办单位并责令限期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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