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7年底培育100家!石家庄开展培育“百家和谐劳动关系样板单位”专项行动
3月1日讯(河北日报董昌)今天,从石家庄市人社局获悉,石家庄市围绕人才友好型、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努力打造青年人才乐业、乐创、乐居、乐享、乐学之城,在全市组织开展培育“百家和谐劳动关系样板单位”专项行动,力争到2027年底培育100家和谐劳动关系样板单位。此次专项行动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法、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为目标,将在全市各类企业持续开展,计划每年培育20家市级和谐劳动关系样板企业、1个市级和谐劳动关系样板工业园区、街道(乡镇),每年指导1个市级行业(商、协会)建立培育机制、开展培育活动,力争到2027年底基本形成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培育和谐劳动关系样板企业标准为全面健全党组织建设、全面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全面落实职工工资增长机制、全面执行劳动标准、全面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全面执行社会保险制度、全面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全面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全面组建企业工会并依法拨缴工会经费、全面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培育和谐劳动关系样板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则要求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党委领导的和谐劳动关系培育工作机制健全,辖区内企业达到“十个全面”基本标准。根据辖区内企业规模,合理布局劳动关系基层公共服务站点,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提升服务效能,形成地域、行业特色鲜明的公共服务品牌。培育和谐劳动关系样板行业(商、协会)应具备行业(商、协会)和谐劳动关系培育工作机制健全,行业(商、协会)内企业达到“十个全面”基本标准,有健全劳动关系矛盾**排查预防和联动化解机制。有违法使用童工、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要求建立工会组织、未开展集体合同备案工作等情形之一的,不再列入培育行动范围。据了解,石家庄市将建立健全培育市级和谐劳动关系样板单位的动态管理机制,每三年培育的和谐劳动关系样板单位进行复审,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跟踪问效;没有达标的单位将取消“样板单位”命名。同时,还将面向社会选择熟悉劳动关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业务规范,工作绩效突出且具有较高政策理论研究水平的人员,组建石家庄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志愿专家服务团,为劳动关系政策研究和理论研究、劳动关系领域改革创新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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