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发表于 2022-6-3 00:32:59

石家庄市桥西区**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

6月2日讯(张汉枫)在第51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今天上午,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组织召开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桥西**副院长赵建英向介绍了该院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情况,并发布了典型案例。发布会由桥西**新闻发言人、政治部主任牛海霞主持。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据桥西**副院长赵建英介绍,该院去年以来共受理民事、刑事、行政环境资源类案件10件,审结8件,涉及噪声污染责任**、矿产资源许可、非法采矿、污染环境、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案由,并详细通报了2起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在郭某某、卢某某、梁某某污染环境罪一案中,2019年10月起,郭某某未经注册批准,在石家庄市赵县某村附近经营镀铬厂,分别雇卢某某、梁某某进行长铁管镀铬工作。在生产过程中,三人共同将镀铬过程中产生的含有铅、铬的废水未经环保处理直接非法排放倾倒至院内渗坑。经取样检测,其排放的废水中铅、总铬、六价铬含量均超国家排放标准3倍以上。三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三人当庭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主张均无异议,主动缴纳土壤修复治理费用和专家咨询费,并在省级报刊赔礼道歉,公益诉讼主张已按照要求履行完毕。最终,**以污染环境罪,依法分别判处郭某某**九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卢某某**七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梁某某**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责令三人缴纳治理费用14000元,专家咨询费2500元;责令三人在市级或以上新闻赔礼道歉。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在王某某污染环境罪一案中,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王某某雇他人在石家庄市赞皇县某村电镀锌厂,给不特定客户的鸡笼进行电镀锌。王某某趁厂里无人之机,私自通过抽水泵将电镀锌产生的废水排放至院外的核桃园内,致土地受损。经鉴定,送检的两瓶不明液体至少为具有浸出毒性特征的危险废物,两瓶不明液体中铬、锌、铅等污染物超出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现涉案电镀锌厂所有设备已拆除完毕,使用的废液已全部灌装封存,将由政府有关部门做无害化处理。最终,**以污染环境罪依法判处王某某**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近年来,桥西**高度重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与检察、公安、环保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审理和判决了一批具有典型性及教育意义的案件,为辖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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