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全面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场所面积限制
(戎利彬)从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获悉,日前该局决定取消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连锁门店)审批中关于药店营业面积的有关限制。这也是该局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千方百计解决难题的成果之一。近年来,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通过推出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连锁门店)审批权限调整为“市县同权”“连锁企业执业药师只需注册至连锁总部”“在同一县级区域连锁企业门店可配备统一企业负责人”等改革措施,着力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方面为企业提供便利。但是,对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场所面积的规定,一直是限制药店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且不利于药店下沉乡(镇)市场,服务更多基层群众。“经过前期调研和上级政策要求,我局研究通过了取消药店营业面积的决定。这一重磅举措将为药品零售企业尤其是连锁企业发展带来新的契机,更为基层群众得到优质的药品和服务提供了便利。”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说。 “材料少了,限制少了,证照还能一起办,真是为我们节省了不少成本。”石家庄某连锁药店工作人员说。据介绍, 下一步随着全市“一业一证”改革的落地推进,只需拿一个综合许可证就可以开办药店,这将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和办事效率。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