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十项提升行动
4月16日,石家庄市召开全市文明办主任会暨2021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动员会。会议全面总结石家庄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进“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深入开展,持续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安排部署下一个阶段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十项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全域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十项提升行动包括:市容市貌常态化提升行动、交通秩序常态化提升行动、社区环境常态化提升行动、专项治理常态化提升行动、窗口服务常态化提升行动、文明实践常态化提升行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常态化提升行动、审核材料常态化提升行动、创建宣传常态化提升行动、督导检查常态化提升行动。会议要求,要认清2021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任务要求,扎实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到七个着力:着力以人民为中心,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着力增进民生福祉,提升群众幸福感;着力开展常态治理,攻克难点解决顽疾;着力倡导文明新风,培育绿色健康生活方式;着力坚持立德树人,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着力厚植道德沃土,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纵深发展;着力营造创建氛围,潜移默化传递文明。 (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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