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学期推迟开学
1月29日,石家庄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大中小学和幼儿园推迟开学的通知》,在河北省教育厅文件基础上提出六条具体要求。《通知》强调,根据石家庄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学期推迟开学,开学时间另行通知。石家庄市在河北省教育厅文件基础上提出了六条具体要求。《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高校,要第一时间将《通知》要求传达到辖区内各学校和全体师生,并做好督导检查,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在当地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要求和指导下做好延迟开学方案,并做好相应工作预案。《通知》提出,延迟开学期间,各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通过微博、微信、家长群、学生群等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准确掌握师生动态信息,加强师生的教育管理和关怀引导。未通知开学前各校不得自行开学,各校各年级均不得组织补课、答疑、辅导等各类聚集性活动。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班、辅导班、研学旅行、户外拓展、社会实践、冬令营、竞赛等各类线下培训活动全部暂停,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已经提前收取费用的,应按规定做好解释和退费(采取线上支付方式)等工作。《通知》要求各大中小学校,要坚持“一校一策”实现停课不停学,根据实际调整教学计划,指导学生安排好在家的学习和生活,尽最大可能提供网上学习课程供学生学习,提供线上答疑辅导。(石家庄日报李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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