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学校幼儿园实行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
学校幼儿园实行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课程(吴培源)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石家庄市教育局近日制定了《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学校、幼儿园全部实行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确保全市学生舌尖上的安全。方案提出了总体目标,全市范围内85%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等级达到良好以上,市内8区35%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等级达到优秀,遴选推荐50家优秀食堂参加省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评选。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课程,确保每学期食品安全教育课程不少于1课时。方案明确,将重点关注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学校食品安全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人员,建立完善的四级监管机制;学校食堂办理餐饮服务许可,食堂的设施设备安全完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实现明厨亮灶,落实校领导陪餐、定点采购、索证、索票、饭菜留样等制度;学校小卖部、超市不得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及其他“三无”食品等;开展食品管理及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和学生食品安全教育。一旦发现学校食堂、供餐单位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食品经营者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以及隐匿、伪造、毁灭、转移有关证据等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该市将严肃查处。各县(市、区)教育局将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学校开展全面、细致的督导检查,确保各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到位。市教育局将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抽查,重点抽查农村和民办学校,确保学生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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