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发表于 2019-10-19 00:19:13

石家庄市2019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即将受理

医疗机构弄虚作假3年内不再受理定点申请石市2019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即将受理10月21日至10月30日,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将开始受理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的工作,各县(市)医药机构在本县(市)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受理,各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在各区医保部门申请受理,各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连锁药店在石家庄市医保中心申请受理。各医疗机构要如实提供材料,如有虚假,将3年内不再受理定点申请。申请资料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愿意承担本统筹区医疗保障服务,可根据医疗保障医药服务的需要和条件,以及自身服务能力,自愿提出定点申请,并向经办机构如实提供承诺书;申请表:《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定点住院医疗机构申请表》《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定点门诊医疗机构申请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开户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所属医疗机构需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事业单位有偿服务许可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出具的相关批准资料等复印件;科室设置一览表;医疗机构职工花名册,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医用设备清单、《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及医用设备有关证书复印件;服务场所使用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等)复印件;信息化建设情况及系统明细列表,包括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药品及医用耗材进销存管理系统、业务系统、申请住院定点的医疗机构应具备电子病历系统。(赵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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