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12个县(区)农村小学生纳入营养改善计划
12个县(区)农村小学生纳入营养改善计划5月22日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秋季学期起,河北省在原有基础上,将103个县的277万农村小学生纳入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范围,其中包括石家庄市12个县(区)。此次新增试点范围是在原有45个贫困县和涿鹿县赵家蓬区基础上,将全省剩余17个省级贫困县和86个非贫困县(区)农村(不含市辖区所属农村)小学生(包括民办学校学生,不含在县政府驻地学校就读学生)纳入试点范围。供餐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2.5元,按照学生全年在校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外)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500元。模式采取课间加餐模式,为学生提供一盒学生饮用牛奶、一个鸡蛋。为减少中间环节,我省要求各地可实行市级统一招标采购,直接从优质生产企业采购食品。各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将完善配套设施,改造储藏间、安装防盗网、监控设施、空调等以及购置牛奶加热箱、蒸箱、留样柜等相关设备,确保设施齐全、设备合格、数量充足。为规范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各地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坚决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并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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