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出台系列举措整治“有偿补课”“违规招生”
坚持“零容忍”态度 解决社会关注问题系列举措整治“有偿补课”“违规招生”4月11日,石家庄市2019年教育工作会议在职教园区召开。从会上获悉,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中小学违规招生行为问题成为2019年教育工作整治重点内容,随后将在全市展开专项行动。●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零容忍”2019年,石家庄市将坚持“零容忍”态度,通过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有利于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此次整治重点包括: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中小学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中小学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行为。石家庄市要求县(市、区)教育局每学期召开一次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所有中小学校长和具体负责人参加,建立举报平台,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实行台账管理。中小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以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为主题的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全体教师签订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并列为新入职教师上岗前的规定动作。县(市、区)教育局对所属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负监管责任,局长是第一责任人。中小学校对本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负监管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当年的年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或以上等次,记入师德考核档案和教师个人信用记求;是骨干教师、学科名师、特级教师的,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要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和待遇。如涉及到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的,除按在职教师职务处理办法处理外,由主管部门给予调离岗位处罚。●中小学违规招生“十不准”此次全市中小学违规招生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包括十项,即:中小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机构联合组织招生考试或变相考试,或采用社会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测试结果选拔生源;中小学校提前组织招生,包括提前进行、承诺录取学生等,变向“掐尖”选拔生源;中小学校以高额物质奖励、减免学费、虚假宣传、照顾分班等恶意竞争方式招揽和争抢生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参考和依据;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各种实验班;中小学校以共建、捐资助学等各种名义择校乱收费;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中小学校违反学籍管理规定,违规招收借读生,代注学籍,出现“人籍分离”;中小学校超计划、超班容量招生,出现起始年级大班额。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工作制,整治过程中,凡排查发现中小学校违反重点整治内容之一行为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违规招生结果作废,并依规进行处理;凡排查发现校外培训机构违反重点整治内容相关行为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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