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法院曝光一批失信被执行人
为依法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行为,日前,鹿泉区人民法院对一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予以曝光。希望社会公众对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线索及违反规定进行消费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8531157026。1.被执行人陈丽莎,女,汉族,1988年2月2日生,住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铜冶镇南杜村碧水蓝湾小区19-2-402号。被执行人王洪涛,男,汉族,1985年1月17日生,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铜冶镇南杜村碧水蓝湾小区19-2-402号。未履行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2016)冀0110民初4028号民事判决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告给付7600元本金和诉讼费、执行费。2.被执行人刘雪洁,女,汉族,1988年9月17日生,住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大河镇徐庄村前程街人和巷4号。被执行人王胜,男,1989年5月18日生,汉族,住石家庄市平安大街正东路交叉口乐模商城北座2209房间。未履行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2017)冀0110民初2173号民事判决书。应给付136000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1510元及执行费19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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