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发表于 2019-1-21 01:05:21

2018年11月份“2+26”城市降尘量石家庄位列第三

生态环境部公布2018年11月份“2+26”城市降尘监测结果石家庄降尘量位列第三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2018年11月份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降尘监测结果,按降尘量由小到大排列,石家庄市位列第三。根据监测结果,石家庄市以平均降尘量3.3吨/平方公里·30天,在“2+26”城市中与晋城市并列第三;月平均降尘量同比下降55.4%。同时,省内的沧州、保定、衡水、邯郸和唐山等5城市,均位列前十。据了解,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2+26”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吨/平方公里·30天。不少人可能对“降尘量”这个指标不太熟悉,特别是对于已习惯PM2.5等空气监测常见指标的市民来说,看到这个“降尘量”监测结果时难免有点好奇。其实,这个监测由来已久。环保专家解释说,大气粉尘自然沉降量监测是开展较早的大气污染物例行监测项目,后来由于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发布,大家更关注PM2.5、PM10等污染物,但降尘监测一直是空气质量监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这位专家说,降尘又称“落尘”,是指自然降落于地面的空气颗粒物,其粒径多在10微米以上,计量指标单位为一定时间内单位面积上地表沉降物质的量。降尘量反映了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据介绍,降尘量与工地、道路、堆场等城市尘源的对应关系非常明确,也就是说,降尘量直接反映城市扬尘管理的效果。降尘量对城市管理的意义非常重要,监测并发布这些数据,将有力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效能。同时,PM2.5来源复杂,有一次生成也有二次生成。研究表明,降尘可以产生更小的颗粒物,成为环境空气中各类二次反应的载体。因此,减少城市降尘,同样是保障群众健康、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一环。据了解,此次是生态环境部第二次公布“2+26”城市降尘监测结果,第一次是在2018年12月。自2019年起,生态环境部将每月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汾渭平原三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降尘量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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