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特困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14日发放采暖补贴
冬季采暖补贴14日发放采暖补贴金额按补贴面积乘每平方米22元计算从石家庄市供热管理中心获悉,2019年1月14日至3月15日,石家庄市开始对城市特困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发放2018-2019采暖期集中供热采暖补贴。市内四区及高新区参加集中供热的城市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和享受民政部门发放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因公因战致残民兵民工),以及“两参”退役人员(参加1954年以来对敌14次战役及参加核试验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困难的退役人员),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供热企业领取采暖补贴款。此次集中供热采暖补贴金额按照补贴面积乘以22元/平方米计算。集中供热采暖补贴面积按照住宅楼建筑面积扣减10%公摊面积计算,有电梯和消防通道的住宅扣减15%计算。参加集中供热的城市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每户补贴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为准,超出70平方米(不含70平方米)部分由个人负担;重点优抚对象和“两参”退役人员每户补贴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为准,超出100平方米(不含100平方米)部分由个人负担。对为配合石家庄市“三年大变样”要求,原有住房已经拆除的部分城市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按照现居住地供热方式,分别给予采暖补贴。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集中供热补贴发放工作中,城市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和享受民政部门发放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的户籍所在地必须是市内四区(桥西区、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以及高新区,所领取补贴的房产必须属于集中供热并位于市内四区及高新区。据市供热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申请补贴的证明材料要遵循“两证相符”,“一证补一套住房”的原则,“两证相符”即是指补贴对象所持证件与《房屋所有权证》姓名相符,“一证补一套住房”即是指补贴对象所持证件只能对一套住房进行补贴;对“两证不符”人员,应是夫妻、父子(女)、母子(女)直系亲属关系且本人或夫妻双方无房(需开具无房证明)。对因拆迁、租房等改变居住地的集中供热补贴用户,领取补贴时,在出具原规定手续的基础上,还需出具现居住地房产证原件和现居住地居委会证明,到现居住地供热单位审核登记,并领取采暖补贴。该负责人表示,遇有政策不清、问题复杂等特殊情况,受补贴家庭可填写《采暖补贴审核表》报市供热管理中心审核。市民可拨打市供热管理中心监督服务电话66159636、66159635,进行咨询。(宋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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