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开展下半年“窗口单位群众满意度评价”活动
石家庄市“双问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全市“窗口
单位群众满意度评价”活动的公告
为大力转变干部作风、提升窗口单位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石家庄市营商环境,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双问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窗口单位群众满意度评价”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办字〔2018〕43号)精神,在全市开展2018年下半年“窗口单位群众满意度评价”活动。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把转变干部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为谁服务就让谁评价的原则,以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满意为标准,以直接服务群众和市场主体的窗口单位为重点,精选评价对象,优化评价方法,用好评价结果,进一步推动全市干部作风大转变,大力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开创新时代建设现代石家庄市、经济强市新局面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价对象。评价对象主要为服务管理类、服务热线类、医疗服务类及供热服务类四大类,将62个与群众联系密切、直接服务群众和市场主体的窗口服务单位作为评价对象,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服务效果的反映评价。
三、评价内容。1.服务管理类和服务热线类。由市“双问计”活动办牵头,主要从服务公开、群众观念、办事效率、整改落实等方面进行评价。2.医疗服务类。由市“双问计”活动办牵头,市卫计委配合,主要从医疗服务水平、医德医风建设、患者就医环境、服务收费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3.供热服务类。由市“双问计”活动办牵头,市城管委配合,主要从服务承诺、达标供热、检修服务、用户投诉等方面进行评价。
四、评价方法
(一)服务管理类、服务热线类及医疗服务类。采取百分制分组形式进行评价,主要包括:1.服务对象评价。通过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分线上、线下两种方式,通过网络推送、电话访问、现场调查等方法进行。2.社会公众评价。通过新闻媒体刊发通知公告和调查问卷,由广大市民群众进行广泛性公开评价。3.工作考评。主要对评价对象制度公开、承诺践诺、流程公示、工作成效等情况进行考评。4.暗访评价。主要通过公开群众意见及举报邮箱,开展“百姓呼声暗访行”活动,组织暗访调查员到窗口单位经常性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对服务效果进行评价。
(二)供热服务类。采取百分制分组形式进行评价,主要包括:1.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评价。通过新闻媒体刊发通知公告和调查问卷,由广大市民群众对供热企业进行广泛性公开评价。2.供热服务投诉率评价。主要根据12345市政府公开电话和12319城管便民服务热线接到的群众投诉情况进行评价。3.工作考评。主要对供热企业采暖季供热保障服务情况进行考评。
五、评价程序。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结果分析等三个阶段进行。主要包括印发活动通知、刊发活动公告、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服务对象评价、组织社会公众评价、工作考评和暗访评价等。
从即日起利用一个月时间组织开展2018年下半年的“窗口单位群众满意度评价”活动。广大市民群众可直接填写《石家庄日报》刊发的调查问卷,邮寄至石家庄市邮政信箱628号(邮编:050022);也可扫描报纸及石家庄新闻网、石家庄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的二维码填写;或将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信箱swjcp128@163.com。
石家庄市“双问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3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