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立即行动严格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11月22日,石家庄市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后,市环保局立即行动,强化对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管,特别是对应急响应期间的偷排超排行为,加大巡查、处罚力度,按要求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各项措施。11月21日20时许,接到石家庄市《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后,市环保部门即下发了《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环保局、市局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按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
22日上午,市环保局召开全市环保系统重污染天气应对紧急视频调度会,对落实本次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尤其是对上一轮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发现的问题,要求切实强化措施,紧盯落地生效。
22日12时,应急响应启动后,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各大队按照区域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环境监察和督导;各县(市)区环保局对本辖区内的重点大气污染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加大对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加大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
预警应急响应期间,市环保局建立与市气象部门的会商机制,积极开展监测预警会商工作,每天分析监测数据和气象数据,形成石家庄市大气环境气象预报,为采取应急响应措施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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