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打响集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攻坚战
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石家庄市将针对集贸市场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活动,打一场集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攻坚战,促进集贸市场依法经营、规范经营、文明经营。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石家庄市加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全面开展集贸市场综合整治,大力改善集贸市场环境卫生状况,使全市所有依法核准登记的集贸市场基本达到硬件设施完善、软件管理规范、卫生制度落实、场容卫生整洁、日常管理和市场周边环境符合创卫要求。
石家庄市专门成立加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整治标准。市场不仅要做到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还要有检查食品安全和卫生的评比记录,出台相关奖惩措施;市场开办者还要建立食用农产品快检室,配备快检设备和检验人员,开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或者委托、引入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快速检测和抽样检验,检测结果及时在市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集贸市场实行全日制保洁,地面摊位整洁;室内的清扫、保洁要求不得低于二级道路保洁标准;露天菜场和农贸集市周围的清扫和保洁,不得低于三级道路保洁标准。另外,市场还要实行垃圾分类,各类经营摊点备有垃圾收集容器,摊点整洁,摊点及其周围2米范围内无垃圾、杂物和污迹。配备齐全的环卫设施,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公厕设置不低于二类标准。
关于临时便民市场,文件要求,市场和疏导点有明确标识,明确公示经营时间和范围、管理人员、投诉举报电话;有简易环卫设施。市场要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不占道经营。
在治理市场周边环境方面,坚决取缔在集贸市场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现象;清理整顿影响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等不规范经营行为,有效解决市场周边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临时便民市场,疏导点设置要有短期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影响。
近期,全市将组织集贸市场召开动员大会,摸清辖区集贸市场数量,部署安排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要求市场对照创卫工作标准进行自检自查,要“一场一策”,制定每个集贸市场的整治计划、措施和进度,做到清查一个,整治一个,规范一个。在集中整治规范阶段,选择一批先行试点,建成创卫示范市场,再组织其他市场现场观摩,从而带动其他集贸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达到整体达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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