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焚烧树叶秸秆,重罚! 8月1日起实施 最高罚款2000元
露天焚烧树叶秸秆,重罚!8月1日起实施 最高罚款2000元
8月1日起,露天焚烧秸秆及树叶、荒草等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这是7月27日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获悉的。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并将于8月1日起施行。
《决定》规定,省、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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