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印发《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着眼促进文化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实施方案》明确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总体要求、执法范围,对完善体制机制、科学设置机构、规范机构编制、落实执法保障、提升执法能力、加强组织实施提出了工作要求。
《实施方案》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分类指导、坚持权责一致的基本原则,通过深化改革,形成执法体制高效顺畅、执法队伍规范统一、执法手段科学高效、执法保障切实有力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系,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行为规范、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高素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进一步整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权,加快实现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
《实施方案》提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能主要包括“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三大领域法律法规的执法范围并承担“扫黄打非”有关执法工作任务。市、县两级要充分考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意识形态属性和文化市场管理的特殊性,组建相对独立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进一步充实完善执法机构设置,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落实执法责任。市、县两级要结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工作任务、市场总量、辖区常住人口、执法区域范围大小等因素,统筹考虑、科学确定综合执法机构编制。加强执法专用设施设备的配备工作,保障执法需要。综合执法专项经费、设施设备配备等工作经费及能力建设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干部任免参照宣传文化单位干部管理规定办理,执法人员依法依规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实施方案》要求,市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石家庄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建立健石家庄市、县两级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同级党委宣传部部长任组长,同级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同级文化行政部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从加强和完善党对意识形态领导,保障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切实抓好改革的组织实施,结合党政机构改革推进节点,制定各项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责任部门,确保如期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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