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发表于 2018-7-16 01:04:47

“碰瓷”碰上警察 依法行政拘留

(刘涛 实习生李大伟)2018年6月以来,省会青园街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走访时,数次听到群众反映目睹有人疑似伪造交通事故实施敲诈勒索,受害人往往因为急于办事,一般草草赔偿了事,未见报警。该所得知情况后高度重视,迅速部署警力深入摸排线索,并找到两名受害人,根据受害人描述的嫌疑人特征,民警在辖区展开搜索。
7月5日上午,便衣民警驾驶民用车辆行驶在谈中街时,一名男子疑似碰撞一下该车右后视镜,民警下车查看情况时,该男子露出其带有少量血迹的胳膊,称伤口为其撞伤所致,要求赔偿,民警详细查看其伤口,发现为旧伤且有脓液渗出,结痂部分有新抓伤流血的痕迹,其体貌特征与受害人所描述极为相似,在民警拒绝其赔偿要求并坚持带其到医院检查时,该男子感觉行为败露,想溜之大吉,民警迅速将其控制,带回派出所审查。
经审讯,该男子范某某,41岁,河北新乐市人,身上有多处旧伤。6月份以来多次在城区道路上针对送孩子上学的女性司机故意碰撞行进中的车辆,然后抓破胳膊上的旧伤口向车主索要赔偿,车主往往因为赶时间,简单给予少量赔偿后匆匆离开,罕见报警。6月24日,受害人张女士在送孩子上学车行缓慢途经谈北路时,范某某疑似故意碰撞其右侧后视镜,要求张女士赔偿2000元,张女士将信将疑,因急于送孩子上学,未顾及报警或与对方理论,告知对方没有带钱,对方仍然极力纠缠,张女士不得不将微信钱包里仅有的123元转帐给对方才得以离开。
目前,该男子因敲诈勒索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提示:对可疑“碰瓷”行为,驾驶人要第一时间报警,对其无理要求不要迁就。如果确实急于离开,在被敲诈数额较小的情况下,不妨通过支付宝或微信转帐等方式支付,以便固定证据,事后报警;在与对方交涉过程时,尽量选择在行车记录仪拍范围内或周围有视频监控的区域,有利于警方侦查,迅速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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