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发表于 2018-7-7 01:08:31

省检察院与省河湖长制办公室会签意见

省检察院与省河湖长制办公室会签意见
协同推进全省河湖长制工作落实
7月4日,省人民检察院和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在省委外宣局新闻发布平台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近日联合会签的《关于协同推进全省河湖长制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进行详细解读。
据介绍,省检察院和省河湖长制办公室会签《意见》,其主要目的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和河湖长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的合力,促进各责任单位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确保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助力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全面落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意见》明确了依法履职、分工协作、协同联动、监督配合等工作原则和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工作协作、线索移送、联动执法、联合督导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和河湖长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有利于进一步形成推进河湖长制落实的工作合力。
据悉,省检察院与省河湖长制办公室会签《意见》,可以为26个责任单位间全部实现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提供依据和遵循,为河湖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进一步搭建了平台,真正实现水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检察机关将在推进依法治水、依法管理河湖,维护河湖健康生态中发挥积极作用,通过依法监督移送、监督立案、发出督促履行职责的检察建议和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途径,发挥法律监督的职能,促进相关责任单位依法行政,提升河湖管理法治化水平,确保全省河湖管理沿着法治化轨道健康发展。
今后一个阶段,省检察院将组织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主动协调本级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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