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开展“示范提升”活动保障食药安全
2月24日,从市食药监局获悉,石家庄市2018年继续开展“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街”创建等活动,包括在石家庄市创建200家食品安全示范店、22条示范街道和50家示范学校食堂。2017年,石家庄市成功获得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并且在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和药品流通环节开展“双百”示范店创建,共打造200家示范店。
为更好发挥“示范提升”作用,提高石家庄市食药安全水平,2018年,石家庄市确定以巩固提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水平为抓手,落实“四有两责”要求,持续开展更严标准、更高水平的创建活动,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同时,继续开展“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街”创建活动,在石家庄市创建200家食品安全示范店、22条示范街道和50家示范学校食堂,进一步增强石家庄市餐饮业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此外,以100家药品安全示范店为引领,各县(市)区要按照规范化建设的目标和内容在年底前完成本辖区药品零售企业规范化建设任务,使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基本达到示范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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