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他人网络刷单将受查处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施行对我们网络交易平台可谓是‘及时雨’。”1月4日,石家庄北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俊高兴地说:“平台经营过程中,有的商家通过虚假交易提高自身信誉度或是雇佣一些‘水军’刷好评等行为,影响我们正常销售,也对消费者造成了欺骗。这次新规明确了这些为违法行为,让我们企业有法可依,也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了解到,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于今年的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的一大亮点是,新增了对互联网领域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条款,特别是增加了禁止“组织虚假交易”的规定。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也大幅提高,最高处罚金额提高到300万元。
市工商局反不正当竞争监督管理处处长王文娟介绍说:“今后,对于那些帮助他人刷单炒信、删除差评、虚构交易、开展虚假荣誉评比等行为,都将被列入违法行为,工商机关将依法进行查处。”
据介绍,当前在电子商务领域的虚假宣传行为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另外一种是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针对这些情况,新规对第九条虚假宣传的条款进行了完善,对虚假宣传的具体内容予以细化。也就是说,今后除了经营者对自己产品进行虚假宣传外,帮助他人刷单炒信、删除差评、虚构交易等行为,也将受到查处,网络水军、职业差评师等也将受到处罚。(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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