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发表于 2017-12-30 00:59:34

《石市职工互助活动》在线答疑

疑难病种有争议 可提请复议
《石市职工互助活动》在线答疑
12月27日,联合市总工会开通的“石家庄市职工互助活动答疑热线”由市总工会保障部侯君明、市总工会职工互助活动工作委员会宋浩博坐镇。今日,继续刊发市民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石家庄市总工会热线12351继续咨询。
为及时答复救助申请中出现的疑难病种争议问题,2015年,市总工会制定了《石家庄市职工互助活动医疗救助专家小组工作章程》。
对于医疗救助中的疑难病种,申请者可以提请复议,统一由基层工会向市总工会职工互助活动工作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市总工会职工互助活动工作委员会提请市职工互助活动医疗救助专家小组做出鉴定。市总工会职工互助活动工作委员会和市职工互助活动医疗救助专家小组不接受职工个人或其亲属的鉴定申请。
互助活动只针对在岗职工
李先生来电咨询:我是纺织器材一厂退休的特困职工,我和老伴俩人都80多岁了,老伴生活不能自理,能不能参加职工互助活动?
宋浩博答复:这是一个只针对在岗职工的互助活动,退休职工不在该活动的缴纳对象范围内。
工伤、交通事故等无救助
张先生来电咨询:我哥哥是单位司机,每年都参加职工互助活动,今年下班路上出车祸去世,被认定为工伤。哥哥家里还有一个未成年的孩子,请问可以享受救助吗?
宋浩博答复:职工互助活动有几个除外责任,属于除外责任的,本活动无救助责任,其中之一就是因交通安全事故造成的损伤和损失。其他还有:1.因地震、洪涝、暴风雪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伤、损失;2.参加本活动的单位、个人有欺诈、作弊行为;3.因工伤、职业病、生育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发生的医疗费用;4.因医疗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和医疗纠纷涉及的医疗费用;5.自杀、自伤等故意行为造成的损伤、损失;6.违法、犯罪行为及醉酒行为造成的损伤、损失;7.因交通安全事故造成的损伤、损失。(帮办张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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