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携下属13区县荣获“文明”称号
石家庄市携下属13区县
荣获“文明”称号
首届河北省文明城市、文明城区、文明县城名单出炉
12月13日,河北省公布了第一届河北省文明城市、文明城区、文明县城名单。省会当选的共有14个,总数居全省第一,取得了丰硕成果。
2016年,河北省启动了第一届河北省文明城市、文明城区、文明县城评选活动,按照《河北省省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河北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以实地暗访考查、入户问卷调查和网上材料审核三种方式对179个参评设区市和县级市、市辖区、建制县进行了综合测评。
经过2016年和2017年两年测评,同时经职能部门把关、听取市民意见、进行综合计分、媒体集中公示等评选程序,最终于2017年12月13日,公布了第一届河北省文明城市、文明城区、文明县城名单。省会当选的共有14个,总数居全省第一,取得了丰硕成果。
●荣获第一届河北省文明城市
石家庄市
●荣获第一届河北省文明城区(共15个,省会7个)
鹿泉区、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藁城区、栾城区、长安区
●荣获第一届河北省文明县城(共31个,省会6个)
正定县、高邑县、元氏县、赞皇县、赵县、井陉县(崔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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