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发表于 2016-10-31 01:34:46

供热“断管费”“接管费”早已取消

      距采暖期越来越近了,近日,一些居民在供热设施报停或恢复供热时,询问目前还有没有“断管费”和“接管费”的收费事项。
      对此,规定,其中“取消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中有一项为“热网用户供热设施报停及恢复收费”。所以说,市民不需要再向供热公司缴纳“断管费”和“接管费”。
      但是,串联用户由于管道施工会产生材料费用,可由住户与供热公司协商费用多少。串联用户也可以自行采取有效措施,验收合格后按照空置房政策收费,即按应交纳热费总额的20%收取。(焦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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